科目二重要改约通知:华阴博驰文丰综合考务中心关于调整考试计划的公告
考试计划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我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计划由1月11日调整至1月10日,1月13日调整至1月12日执行。
因故无法在统一调整后的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至少提前一日到渭南市车管所(定位在下方)取消预约。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华阴市博驰文丰综合考务中心2023年1月6日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计划调整前后日期对照表原定考试日期
调整后考试日期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附: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定位【温馨提示】当您收到考试预约结果短信后即可提前联系我考场进行练车。 地 址:华阴市东岳路东段 乘车线路:市区乘坐3路公交车到中海华山城站下车即到 预约电话:0913-8372888 投诉电话:0913-8373666华阴市博丰机动车驾驶人综合考务中心欢迎您!
警示提醒1、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不得有贿赂、舞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处理。
2、个人或单位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予以处理。
3、广大考生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0913-12123。
4、我市辖区各驾培机构在训学员档案资料已按驾培机构所在地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统一管理,学员在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前,无需再到车管所进行档案核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即可参加考试,不用再提交其他资料或证明。
温馨提示1、为方便学员就近考试就近领证,各县(市区)学员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申请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仅限预约受训驾培机构所在地县级车管所安排的考试计划,并按预约场次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领证;临渭、高新辖区驾培机构学员只能预约支队车管所安排的考试计划,并在支队车管所驾驶理论考场参加考试、领证。跨辖区约考一律无效,且不能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在参加科目一、二、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合格后,须当场领取打印的电子版纸质成绩单,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发现成绩单信息不完整、考试过程抓拍的个人参加考试的图片不全或不能证明是本人参加考试的,应立刻查漏补缺或重新参加考试。否则,该考试成绩无效,不能作为申请核发驾驶证的证明资料归档留存。其中科目一、二、三成绩单不必交回,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成绩单需交车辆管理所入档留存。
3、所有学员申请注册成功后,相关申请资料一律交由注册地车辆管理所统一进行保管,一律不准委托驾培机构代存代管。
4、所有考生在预约考试前,应当缴清各科目考试费用,未缴清费用即使约考成功也不得参加考试,且须取消预约并缴清相关费用后再重新预约。
5、凡预约各科目考试成功的考生,须在考试日上午9时前到预约的考场候考室网上签到,至下午17时仍未签到的考生,一律按缺考处理。
6、预约结果以公安部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布为准,手机短信作为提醒,如果手机在关机、无信号等状态下后台短信无法推送成功,请及时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以免耽误各位学员最佳考试日期。
7、考生符合优先预约条件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在有效期内每个科目允许优先预约1次考试(优先预约机会使用后,考试不合格需重新预约的,不再享有优先预约机会),请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进入优先预约,根据每个场次剩余的可考名额,确定是否直接选择场次预约考试,进入优先预约的无需按照规则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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